市直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站、所、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落地,有效遏制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事件,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良性发展。市教育局基教科草拟了《百色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市直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修改意见、建议,请认真研究、分析,将修改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3年3月16日18:00前发至市教育局邮箱:7762846213@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教育局刘老师,联系电话:2846213。
附件:百色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百色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百色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的科学性、系统性与实效性,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全方位工作网络、立体化课程与活动平台、规范化咨询干预机制、专业化师资队伍、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共同体,形成高质量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管理工作体系,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热爱生活的意识以及调控情绪、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青少年自杀等风险隐患得到有效防控,促进青少年身心和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6年底,建成并完善百色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全面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机制,不断壮大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队伍,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实现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培训,建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平台,实现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全覆盖,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事件得到有效遏制,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良性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1.实行主要领导负责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要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局长、校长分别担任本地本校领导小组组长。各地各校要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规划,出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建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团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2.建立心理健康普查机制。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机制,督促、指导辖区学校进行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每年9月份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并建立完整的心理档案。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关系和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心理失衡问题,重点关注学业表现不佳、家庭经济困难、人际关系紧张以及秋季入学新生、新转入学生、复学学生、毕业年级学生等重点群体,及早分类疏导各种压力,避免因压力无法缓解而造成心理危机,坚决防止学生因心理障碍引发极端事件的发生。
3.制定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各中小学校要相应建立学校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明确心理危机事件处置流程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预防和有效干预。建立学生重点人群干预帮扶制度,强化学校、家庭、医疗卫生机构信息沟通,完善干预与处置方案。市县卫生健康、教育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的支持协作机制。确定定点医院,开放绿色通道,提供面向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开展针对性的心理援助。
牵头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健康委
(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全员学习。各学校每年组织开展1次全员化心理健康教育学习活动。各中小学校教师每人每年至少读1本心理健康教育书籍,丰富心理健康教育理念,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在国培、区培、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及其他相关教师培训课程设置中,要安排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内容。把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列入本地本校师资培训总体计划。加大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培训工作力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兼职心理教师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团队建设。发挥学术团体、科研机构的专业支持和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一体化建设市县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各学校心理咨询中心或辅导机构,成立市县心理健康教育学科中心组。依托和借助广西壮族自治区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高校专家资源,积极开展区域教研活动。依托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坊),培养一批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
3.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贯彻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严格落实教师教书育人、真心关爱学生的要求。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对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不当惩戒学生、语言侮辱学生、性骚扰学生等行为进行治理和从严查处。建立师德失范监管平台,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严格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定期与学生谈心谈话和家访制度,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独特作用。
牵头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
(三)科学安排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1.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广西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时间每学期不少于9课时。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广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在课程“选修二”中安排2个学分。中等职业学校要开设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课程(每学期不少于10学时)。课时安排根据国家课程方案要求及时调整。学校从课程整合的角度出发,可统筹使用品德与生活(社会)、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等学科中有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的课时,也可从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安排。课时的具体安排由学校参照各学段课程计划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订方案,排入课表。
2.注重心理健康融合教育。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自助互助求助意识。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贯穿到各个学科和各类课程教学之中,严格落实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和美育课的刚性要求,积极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和丰富的艺术实践活动,结合各学段特点,系统加强劳动教育、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培养学生积极健康的心理品质,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牵头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健康委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动
市级心理健康教育学科中心组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全市的教研活动,县级心理健康教育学科中心组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专题教研活动。每学年举办1次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有效课堂评比暨教学观摩活动,定期举办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论文评比活动。保障和鼓励本县(市、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与自治区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市心理健康教育学科中心组组织的各类教研和竞赛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五)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考证工作机制。
1.建立全员培训制度。市教育局每年组织开展1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项培训,培训150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年开展1期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培训150名班主任。各县(市、区)教育局参照市教育局做法,定期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不断扩大培训覆盖面。通过三年时间,全市中小学教师参训率达到100%,其中:2024年参训率50%,2025年参训率80%,2026年参训率100%。
2.建立全员考证制度。建立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全员考证制度,由市教育局聘请第三方机构负责考证组织实施,证书分为c证、b证、a证三个等级。考核合格者,由市教育局发给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相应的等级证书。通过考证使全体专任教师获得c证以上,兼职心理教师及班主任获得b证以上,专职心理教师获得a证。鼓励教师逐级参加更高级别的考证。考取a证的,可以担任学校专职心理教师。
3.建立考证激励机制。各学校引导全体教师主动参加心理咨询师线上线下学习活动,积极参加国家人社部、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中国心理学会、中国社会心理学会、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等国家级机构认证的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考试。市、县教育局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出台教师学习考证激励办法,在教师考证时间、经费上给予保障和支持。市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加分范畴,市县财政部门统筹部门预算,设置教师发展激励基金,按照教师个人获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等级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牵头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六)全面落实学校减负工作要求
1.保障体育锻炼时间。保障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落实中小学校每天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要求。学校每年举办1次全员运动会,除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参加的学生外,每个学生至少参加1项运动项目。
2.保证充足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各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
3.落实国家课程标准。落实国家课标周课时量的要求,义务教育一至二年级每周26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0课时,七至九年级每周34课时,小学每课时按40分钟计算;初中每课时按45分钟计算。高中每周40课时,每课时按40分钟计算。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变更课程和课时。
4.规范一日常规管理。各学校要按照“五项管理”要求,规范执行一日常规管理。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小学五、六年级不得超过6小时,其他年级应适当减少;初中不得超过7小时。节假日严禁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上午上课时间,小学不能早于8:20,中学不能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
5.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开设音乐、舞蹈、书法、绘画、演讲等社团,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每人至少参加1个社团组织,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社团表演或展览活动。各学校因地制宜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活动,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
6.推进书香校园建设。各校要及时补充更新图书,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因地制宜建设读书角、阅读书吧,推进“书香校园”阅读工作,推荐心理健康阅读书目,成立学校阅读社,建立阅读分享和激励机制,保障学生自主阅读时间,设置阅读场景,定期开展学生读书会、阅读分享、家长亲子阅读等活动。开展阅读小达人、阅读之星评比并给予学生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
牵头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七)发挥学校心理辅导室的作用
1.落实专人管理。落实专人管理心理辅导室,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按时到心理辅导室开展工作。
2.保障开放时间。小学心理辅导室每天开放时间不少1小时,中学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
3.及时更新设备。各校在年度经费预算中,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心理健康教育各功能室常用器具的维护和更换。
牵头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八)建立健全医校联动保障机制
1.加强医校合作的组织领导。以县(市、区)为单位成立医校合作领导小组,从医疗机构派出专业医务人员担任800人以上中学卫生健康副校长,专门研究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存在短板与不足,制定促进心理健康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2.成立医校合作的专业队伍。依托精神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力量,加强医校联动,加强学校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建专业心理干预队伍,进一步把强有力的专业化心理健康服务引入校园,依托专业机构更有效地为学生心理健康提供“贴心”服务。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
3.联动开展预防与干预工作。学校、医院紧密联合,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业务培训督导与交流合作等,避免学生通过非专业、负面的网络信息等对精神疾病片面、夸大的了解。提高对精神疾病正确的认识及积极的应对。与校园心理咨询室联动,开展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与筛查,开通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转介“绿色通道”,保障学生心理健康。通过整合医疗和教育资源,构建科学、高效的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体系。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参与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百色市第二人民医院
(九)健全完善家校协同育人机制
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引导。利用开学、毕业、升学、考试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加强教育宣传,广泛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保健技能。文明办、团委、妇联等通过组织社会实践、课外活动、拓展训练、夏令营、专题讲座、志愿服务等形式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市县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深入学校开展心理卫生教育和科普宣传。学校要发挥各类社团尤其是心理社团等作用,利用校园网、宣传栏、手抄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宣传普及活动。
2.增强家校社协同教育合力。学校要及时了解学生是否存在早期心理创伤、家庭重大变故、亲子关系紧张等情况,积极寻求学生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的有效支持。抵制宗教渗透,坚决防范校园传教,加强反邪教宣传,帮助青少年提高防范和抵御邪教心理控制的能力。学生因心理问题在学校发生意外事件,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家长,在教育、公安等部门指导下妥善处理,及时对危机事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提供心理辅导。完善家长学校课程,在家长学校、社区家长学校中将青少年发展心理学知识列为必修内容,一个学期至少安排2个课时,帮助家长更加了解孩子所处年龄段的心理特点和规律,防止因家庭矛盾或教育方式不当造成孩子心理问题。开展“家庭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教育、妇联、文明办每学年联合开展不少于50 场“家庭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活动。依托第三方资源,运用线上教育平台,积极开展线上“家长云课堂”活动,为学生家长提供每年不少于 4次8课时的家庭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组织专家制作心理健康知识“短视频”,并通过微信、qq、抖音等媒体向学生和家长发布。各中小学校每年9月份对新入学学生及其家长开展一次有关育儿观教育知识讲座。推进学校与社区妇联“联合家访”,开发家庭教育资源库,编制专门指导手册,强化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推进“家校共育”。
3.切实加强网络监管。实施青少年绿色上网行动,强化对网络游戏、微视频的价值引领与过程管控,完善网络游戏分级管理制度,依法严厉查处涉及未成年人的不健康网络游戏、校园贷和套路贷、涉黄涉赌涉黑信息发布等,创造绿色健康网上空间。依法加强对青少年网群组的监管,注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危机干预。要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加强对不良信息、舆情舆论等监控筛查,有效引导舆论,严管自媒体炒作,严查教育类、课外培训类宣传炒作升学就业压力和青少年自杀案例,加大网络辟谣和查处打击力度。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网信办
参与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
(十)建设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平台
市教育局联系第三方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平台,利用平台心理测评、汇总数据分析、危机预警干预等功能,汇总、统计、分析各县(市、区)中小学教师、学生的心理健康各项数据,形成区域性、群体性心理健康分析报告,指导县(市、区)、学校有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妇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将其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中小学要结合实际成立校长负责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常态化运行。建立健全教育、宣传、卫生健康和公安等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互联共享机制,完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学生心理健康影响的干预措施。
(二)加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市教育局要制定好培训、考证工作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实施培训和考试工作;市财政局要落实相关经费并按时划拨到位;市人社局要协助教育部门建立考证制度;市卫生健康委要落实专家参与心理健康教育过程指导;市妇联要做好家庭教育专家讲座组织工作;市文明办要协调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市财政部门将心理健康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心理健康教育设施设备投入,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及教师培训经费,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和辅导活动正常开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履责情况,作为督查室督查工作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学校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积极推动市县建立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定期做好专项督导评估。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将青少年自杀和离家出走等问题,纳入文明校园、平安校园考核体系。
(五)营造良好氛围。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心理健康知识。通过宣传窗、黑板报、广播、网站等向社会、师生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形成全社会人人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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