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为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决定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具体如下:
一、全市幼儿园自2022年12月21日起放寒假。
二、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本学期不再组织期末教学质量监测,下个学期开学后可视实际再开展质量监测,或可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对本学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三、全市普通高中放假时间原则上保持不变,自2023年1月11日起放寒假。高一、高二年级原则上在2022年12月31日前采取线下教学,之后至2023年1月10日可采取线上教学。高三年级原则上采取线下教学至2023年1月10日。教研部门视实际情况灵活组织学校开展好期末教学质量监测。
四、全市中职学校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五、各学校(幼儿园)要深入排查,掌握本校留守儿童、少年的情况,对于家长(监护人)均暂未返乡的这部分学生要提供在校学习、生活的服务保障。在原定放假时间2023年1月11日前,各学校(幼儿园)应提供托管服务,满足双职工等有需要的家庭子女看护需求;在符合校园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允许有需要的学生到校自习,由学校教师提供看护、辅导等服务,但不上新课。学校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托管需求,合理调整安排教师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根据实际调整好放假时间,认真组织好放假的各项工作。在放寒假前,各学校要通过线上线下、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加强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引导师生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要加强家校联系,指导学生及家长做好假期规划,科学安排假期学习和生活。
百色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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