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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一问一答” -j9九游

2022-06-01 15:49     来源:百色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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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前教育免保教费

1.请问资助对象是哪些幼儿?

答:在公办和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含看护点)就读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含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

2.请问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1500元/生/年。对于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公办幼儿园直接给予免除保教费;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实际收费标准高于所得补助标准的,差额部分可以向幼儿家长收取。

二、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部分

3.请问资助对象是?

答:1)寄宿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2)非寄宿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及烈士子女。

4.请问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1)寄宿生:小学生1000元/生/年,初中生1250元/生/年。(2)非寄宿生:小学生500元/生/年,初中生625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资助部分

5.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什么?

答: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一、二、三年级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含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低收入对象以及在自治区普通高中民族班就读的学生、烈士子女,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6.请问国家助学金标准是多少?

答:一等为3500元/生/年,用于资助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以及烈士子女;二等为1000元/生/年,用于资助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高中免学费资助对象是什么?

答: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对在市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民办普通高中的学生,按照当地免除学费标准享受补助。

8.高中免学费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在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生为1080元/生/年,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生为720元/生/年;其他县(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生为1180元/生/年,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生为790元/生/年。

9.高中免学杂费资助对象是?

答: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一、二、三年级在读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含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以及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

10.高中免学杂费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标准:城市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农村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1800元/生/年。

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标准:城市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1600元/生/年;农村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1400元/生/年。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课本费(课本费指“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普通高中必修课教材和限定选修课教材”)。对在经教育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四、中职教育部分

11.我在中职学校参加短期培训,能否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

答:不可以。按照规定,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全日制在读的中职学生,进行短期培训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

12.中职免学费的补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1)资助对象: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不含住宿费)。其中,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直接免除,对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1. 资助标准:自治区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平均2200元/生/年,设区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平均 2000元/生/年,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平均1500元/生/年,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生平均2500元/生/年,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生平均3000元/生/年,自治区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平均5000元/生/年,市、县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平均3500 元/生/年。

13.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1)资助对象: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补助。其中,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就读涉农以外专业的,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含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2)资助标准:一等为3000元/生/年,用于资助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以及烈士子女。二等为1000元/生/年,用于资助涉农专业学生、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生和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

五、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项目

14.请问资助对象是?

答:当年度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的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含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当年度被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低收入对象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15.请问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区内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500元,区外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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