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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政策问答(三) -j9九游

高中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2020-09-24 11:20     来源:百色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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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普通高中资助部分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什么?

答: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1-3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低收入对象以及在自治区普通高中民族班就读的学生,在公办学校就读的烈士子女,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2.请问国家助学金标准是多少?

答:一等为每生每年3500元,用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公办学校就读的烈士子女;二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用于资助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高中免学费资助对象是什么?

答: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对于符合免除条件的学生,在公办高中就读可以直接给予免除学费;在民办高中就读,学费标准高于补助标准的,差额部分可以向学生家长收取。

4.高中免学费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学期540元,普通高中360元;其他市、县(市、区)的库区移民子女: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学期590元,普通高中395元。

5.高中免学杂费资助对象是?

答:全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非建档立卡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在公办学校就读的烈士子女。

6.高中免学杂费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城市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农村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900元。非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城市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800元;农村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700元。

二、中职教育部分

7.我在中职学校参加短期培训,能否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

答:不可以。按照规定,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全日制在读的中职学生,进行短期培训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

8.中职免学费的补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1)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其中,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直接免除,对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资助标准:自治区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200元,设区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1500元。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生每生每年平均2500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生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自治区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5000元,市、县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3500元。

9.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1)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涉农专业学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在公办学校就读的烈士子女,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就读涉农以外专业的,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2)资助标准:一等为每生每年3000元,用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以及在公办学校就读的烈士子女;二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用于资助涉农专业学生、集中连片地区农村学生和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

10.中职免学费对象的评审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免学费政策享受资格原则上为新生入学时申请,按学期核定。

(1)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一年级新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信息表》,连同户口簿复印件(应包含户号页、学生姓名页信息)递交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核。

(2)中等职业学校审核确定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后,须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技工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审核结果在相关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3)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组织免学费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名单》上签名确认,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根据全日制学生实际在校情况,在剔除当学期学生异动情况后重新核定当学期免学费学生名单,并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名单》上签名确认。采用生物识别技术(如指纹、指静脉、脸部信息等)对学生在校信息进行认证的学校可不组织免学费学生签名。相关免学费学生名单须同时通过学生资助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更新后,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

(4)对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要直接免除学费,不得采取先收费后退款的办法。

三、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项目

11.请问资助对象是?

答: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的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当年度被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孤儿、烈士子女、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低收入对象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12.请问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对区内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500元,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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